关于在三醉网站发布个人隐私信息的规范
一、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个人照片:
包括可辨识的个人正面照;丑化当事人的照片;容易被利用的个人特征照片;证件照片;特殊意义照片(如结婚照)等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和当事人不快的照片。
(二)个人资料:
包括姓名、工作情况、爱好、住址等能确定其作者网下身份的信息。
(三)个人通讯方式:
包括手机,座机等私人联系方式以及私人邮箱等各种网上联系方式。
(四)个人对话信息
包括论坛悄悄话、QQ、MSN等即时通讯的内容,其它视频、音频对话信息。
(五)其他未标明但是能区分出当事人并有可能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和当事人不快的的信息。
二、禁止张贴容易引起法律纠纷的、有悖道德的、容易引起当事人不快的个人故事和事迹。
三、本着当事人为上的原则,如有当事人对涉及本人的信息内容提出异议,网站工作人员或者网友担任的网站管理员应协助有条件删除。
四、凡是当事人自己在三醉网站发布过的公开信息,均视为当事人统一公开,其它斋友在本站内转引,不受上述限制。
五、个人自愿公布的隐私信息(含文字、照片),其他斋友不得借以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进行肆意评论、嘲讽、侮辱等。
六、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出现2次以上的斋友,谢绝在网站发布信息(期限视情而定,可直至无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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